1. 《达成起信论》马鸣菩萨造·梁真谛三藏译
1.1 归命尽十方,最胜业遍知,色无碍自在,救世大悲者。
及彼身体相,法性真如海,无量功德藏,如实修行等。
为欲令众生,除疑舍邪执,起大乘正信,佛种不断故。
1.2 论曰: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是故应说。说有五分:云何为五?
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2
2. 初说因缘分。
2.1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答曰:是因缘有八种。云何为八?
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2.2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或有众生,无自智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亦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如是此论 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3.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云何为二?
一者、法,二者、义。
3.1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体故;是心生灭因缘相,能示摩诃衍自体相用故。
3.2 所言义者,则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体大,谓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减故;
二者、相大,谓如来藏具足无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
4.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解释分有三种:云何为三?
一者、显示正义;
二者、对治邪执;
三者、分别发趣道相。
4.1 显示正义者,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云何为二?
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
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
4.2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不生不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说,假名无实,但随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无有相。谓言说之极,因言遣言,此真如体,无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无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当知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念故,名为真如。
4.2.1 问曰: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
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有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4.2.2 复次,此真如者,依言说分别,有二种义。云何为二?
一者、如实空,以能究竟显实故;
二者、如实不空,以有自体具足无漏性功德故。
4.2.2.1 所言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谓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故。当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无相,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非有无俱相、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乃至总说,依一切众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别,皆不相应,故说为空。若离妄心,实无可空故。
4..2.2.2 所言不空者,已显法体空无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变,净法满足,则名不空。亦无有相可取,以离念境界,唯证相应故。
4.3 心生灭者,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梨耶识。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为二?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
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何以故?本觉义者,对始觉义说。以始觉者,即同本觉。
始觉义者,依本觉故,而有不觉,依不觉故,说有始觉。又以觉心源故,名究竟觉;不觉心源故,非究竟觉。此义云何?
如凡夫人,觉知前念起恶故,能止后念令其不起。虽复名觉,即是不觉故。如二乘观智,初发意菩萨等,觉于念异(异相无明),念无异相。以舍粗分别执著相故,名相似觉。如法身菩萨等,觉于念住(住相无明),念无住相。以离分别粗念相故,名随分觉。如菩萨地尽,满足方便,一念相应,觉心初起,心无初相。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觉。
是故修多罗说: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又心起者,无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谓无念。是故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从本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故说无始无明。若得无念者,则知心相生、住、异、灭(“三细六粗”1422无明四相);以无念等故,而实无有始觉之异。以四相俱时而有,皆无自立,本来平等,同一觉故。
4.4 复次,本觉随染分别,生二种相,与彼本觉不相舍离。云何为二?一者、智净相,二者、不思议业相。
智净相者,谓依法力熏习,如实修行,满足方便故。破和合识相,灭相续心相,显现法身,智淳净故。此义云何?以一切心识之相,皆是无明。无明之相,不离觉性,非可坏,非不可坏;如大海水,因风波动,水相风相,不相舍离,而水非动性;若风止灭,动相则灭,湿性不坏故。如是众生自性清净心,因无明风动,心与无明,俱无形相,不相舍离,而心非动性;若无明灭,相续则灭,智性不坏故。
不思议业相者,以依智净,能作一切胜妙境界:所谓无量功德之相,常无断绝。随众生根,自然相应,种种而现,得利益故。
4.5 复次,觉体相者,有四种大义,与虚空等,犹如净镜。云何为四?
一者、如实空镜,远离一切心境界相,无法可现,非觉照义故。
二者、因熏习镜:谓如实不空。一切世间境界,悉于中现,不出不入,不失不坏,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实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体不动,具足无漏,熏众生故。
三者、法出离镜,谓不空法,出烦恼碍、智碍。离和合相,淳净明故。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4.6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云何为三?
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动则有苦,果不离因故。
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
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
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
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
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
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
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
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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