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意识的转变”,既说到了瑜伽的目的,也说到了瑜伽的过程。
瑜伽从最初的意识控制,使意识的转变按特定的轨则如螺旋般层层升进,直至觉悟与解脱,这是一个由阶段性目标叠成的又直指总目标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又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内含诸多不同层面的阶段性目标 。也就是说,“控制意识的转变”有总目标,又有很多层面的分级目标,这些分级目标,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次第——这就是瑜伽的过程。
瑜伽的总体目标,《瑜伽经》中将其概为让“知觉者还其本来面目”。这种说法颇似中国禅宗所参的“本来面目”、“本地风光”、“佛性”。这是个根本的、也是最高的目标。而通常,瑜伽修习者,只将着眼点放在意识的转变与控制上,或者放在阶段性的目标成就上,比如三摩地。
对瑜伽的这些过程,《瑜伽经》将其概括为“八支”:
第一是持戒:或称禁制,包括了非暴力、不说谎、不偷盗、不纵欲、不贪图五条。这五条禁制与佛教居士“五戒”(禁杀、不诳语、不偷盗、不邪淫、不贪)基本一致,似乎带有一定的宗教禁戒特色。而事实上,这一切都是修身养性的需要,也是净化心灵、约束身心以实践瑜伽修证的需要。因此,对于一个真正的瑜伽行者,这些禁戒是十分重要的,正如《瑜伽经》所强调的“无论何时、何地、在甚么情况,属于甚么阶级,这都是不可打破的誓言。”
第二是精进:或称劝制,包括内外洁净、知足、对身体及感官的控制、读诵经典、对宇宙本体(自在之神”的祈念五类。这些可以说是瑜伽实修的前行与基础。与上述“持戒”相比较,持戒是藉外在的约束来净化心灵;而精进则是对心性的自我规范。
第三是调身:主要是指静坐,当然也不排除一切能令身体安适的形体。总的要求,如《瑜伽经》中所云“姿势必须稳固舒适”,以便“控制不安,对无限作冥想”。其中的跏趺坐(莲花坐)法,是通常的静坐姿势。
第四是调息:《瑜伽经》云:“控制吸气和呼气便是调息。” 通过调息,便可发起内心的光明,“这样精神便适合作冥想”。可见,调息是为冥想作准备的。
第五是摄心:又称制感,就是对对精神、知觉、感观作综合控制,使“精神脱离了知觉,而知觉亦不与感官混合起来,注意力便与自己合一”,从而“达至对感官的最高控制”。
第六是凝神:又称凝念,就是将意识集中于一物或一特定境象之上,如脐、鼻尖、或自然场景物象之上。凝念与摄心的区别之处,在于摄心是让散乱的心收摄,让精神离于自由散乱的知觉、让知觉摆脱感官的束缚一牵制;而凝神则是将收收摄的心识再趋于某一缘。应该说瑜伽冥想,主要就是摄心与凝神的过程,冥想以调息为基础、以入定为目标。
第七是入定:《瑜伽经》中云“入定是周流不断的知觉”,就是说意念以凝神时所指向的目标为对象,持续不断、专心致志地去知觉它。入定与凝神的区别在于:凝神是一个令意识趋向某一对象的过程;而静虑是心系于這一对象不离不昧,心地灵明、心不外驰。印度佛教称这种境况叫“禅那”,汉文意译“静虑”。用語則是稱之為禪那。
第八是三摩地:又称三昧,《瑜伽经》中定义为“只有冥想的对象存在,对自身的知觉消失”。也就是说,行者的“自我”意识消失,意识完全倾注于观想对象,达到心境一如的状态。
这八个过程或层,没直接列出“冥想”的概念,而事实上,冥想贯穿了从摄心到三摩地的各个过程。在这几个不同的层面上,都有冥想的成分存在,只不过层面不同、深度不同,级别不同。在《瑜伽经》中,也阐明了瑜伽冥想是有不同种类、不同层面的,大类有“有种子冥想”与“无种子冥想”,而最高的冥想是“由真我与宇宙联合而产生真理、明辨、喜乐的知觉”,这显然也就是三摩地的深入与升华。
至此,我们大致可以明确,瑜伽的基本内涵,包括了以上八个要素。
这八个要素,我们又可以归纳为五大类:
一是身心禁戒(外在禁戒与内在禁戒);
二是调身(体位);
三是调息;
四是调心(冥想);
五是禅定解脱。
完整的瑜伽体系,便是由禁戒到禅定解脱的完整过程。特重体式,或特重冥想,都会影响瑜伽修学的综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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