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见与不见:现象与本体>

<见与不见:现象与本体>

  1. 见:见的是现象。能“见”的主体 与 所“现”的现象 是 同时、同处的。认知的主体 与 被认知的现象 不是对立的两个东西 而是融合的一个东西。不被认知的现象 就等于是 没有存在,因为它既然没有被认知主体之光“照见”,它就会因为没有被“发现”而永远隐藏在黑暗之中。所以说,“心外无物”。花,固然在山中自开自落,但是没有人去欣赏,它也只是在永恒的黑暗中自开自落,不能够彰显它的存在价值。这个道理,提示了我们一定要通过互相欣赏而互相彰显存在的价值。
  2. 不见:不见的是本体。“不见”的本体 就蕴藏在 “见”的现象之中。不要只是用肉体的眼睛去看天地万物,要用心灵的眼睛去看天地万物。万物静观皆自得。肉眼只能看到天地万物的现象,心灵的眼睛却能看到现象背后的本体。天地万物的本体,不是“可观测的有限的无限宇宙”【它也属于“现象”的范畴】,而是“不可观察的无限的无限宇宙”【它属于“本体”的范畴】。宇宙的本体,可以叫它作“神”,但这个“神”,不是“人格神”【像人类一样具有情感、意志与思想的神】,而是“形而上道德本体的神”【就是孔子所谓“天何言哉”的“天”;也是《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的“天”;也就是牟宗三所谓“形而上道德本体的天”】。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者,知其天”。【穷尽“良心”到极致处,就能够明白何谓“性善”;明白了何谓“性善”,就能够明白何谓“天理”】。所以,不见,不是真的不见,而是不能够用肉眼【只见现象界】去看见,只能用心灵的眼睛去看见。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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