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法是可以用语言加以说清楚、讲明白的,此释迦摩尼佛之所以“讲经说法49年”。这也是老子所谓的“名可名”的范畴。
2. 讲佛法的目的是帮助众生开悟,这是无法说清、讲明白的,此释迦摩尼佛之所以说“讲经说法49年,未曾道得一字”。这是老子所谓的“非常名”的范畴。
3. “名可名”属于“知”的范畴,可以通过语言、概念来搞清楚;“非常名”属于“行”的范畴,必须在社会中加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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