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法之说与无说。
2. 语言文字者,依靠脑筋思想。思想依靠一念无明,一念无明虚幻不实,所以思想、语言、文字也都虚幻不实。【来按:思想是无声的语言,语言是有声的思想;语言是无形的文字,文字是有形的语言。此三者,同谓之“名”。】
3. 虚幻不实是因为那是属于相对的现象范畴,有生有灭,不能表示无生无灭的佛性。
4. 佛性真实不虚,属于绝对的本体范畴。
5. 佛陀使用语言来说法,那是一种不得已的方便。语言好比是手指,手指指向月亮,读经闻法者,当随文入观,得鱼忘筌,明自本心,见自本性。
6. 《涅槃经》说佛陀“未曾说一字”,《金刚经》说“若言如来有所说法,则为谤佛,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7. 一切文字言说都是相对的,都不能表达绝对的佛性。
8. 总之,说而无说,无说而说,说是方便有多门,无说是归元无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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