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推算,古公亶父(活动于1147BC--1113BC商武乙在位时期),尊称“周太王”,为周文王之祖父,泰伯、仲雍、季历之父,是軒轅黃帝第17世孫、周祖后稷的第12世孫,在周人發展史上是一個上承后稷、公劉(后稷之曾孙)之偉業,下啓文王、武王之盛世的關鍵人物,是一位具有遠見卓識的政治家、改革家、軍事家,歷史上的著名賢王。
2. 古公亶父因戎狄威逼,率領族人由豳(bīn)遷到岐山下的周原(今陝西岐山北),“復修后稷、公劉之業”,推行“務耕織、行地宜”的農業發展政策,實現了“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的局面,周族逐漸強盛,加之周太公“積德行義”,使得“國人皆戴之”,奠定了周人禮教文化和滅商的基礎。周武王姬發建立周朝時,追諡他為“周太王”,他住過的地方叫“太王城”,他的墓叫“太王墓”。
3. 古公亶父執政時,正是商武乙(公元前1147年—公元前1113年在位)时代,他繼承了周祖遺風,繼續致力於豳地的開發。他勤於農業,所種田地收成豐美。每年春天,他和妻子太姜親自下地,不怕勞苦,辛勤耕作。夏日暴雨傾作,他與青壯年一起,加固堤堰,疏浚河道。秋日黃葉飄零,他帶領大家收割、打碾、貯藏糧食。冬季大雪紛飛,他忙着走家串户,訪疾問苦。
4. 话说當值殷商之世,西北戎狄屢犯豳地(今陝西彬州市和旬邑縣一帶)。“古公曰‘有民立君,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以吾地以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為。’” 。為此,“商小乙二十六年,古公亶父率姬姓周氏二千乘,循漆水逾梁山來到岐山(箭括嶺)下的周原。豳和其它地方的自由民,視古公為仁人,扶老攜幼皆來歸附。”
5. 公亶父建築城邑房屋,設立官吏,開墾荒地,發展農業生產,把民眾分成邑落定居下來,建立諸侯國,得到了商王朝認可。《竹書紀年》載:“(商王)武乙六年,豳遷岐周。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因地處周原,故姬姓從此稱周人,“定國號為周,粗具國家雛形。”
6. 公亶父使周人逐漸強盛起來,奠定了周人滅商的基礎。古公卒,少子季歷繼位,是為公季,後周人追稱王季。王季的兒子昌,即周文王。古公亶父是公劉的第九世孫,殷商後期,率部遷到渭河流域的周原(今陝西岐山縣),這裏土地肥沃,水草豐茂,適宜農作物生長,於是這支氏族逐漸強大起來,滅商建立了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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