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改革历程】印度經歷過四次改革種姓制度的時期:
2.1 最早為佛教與耆那教為首,這兩個宗教都宣稱眾生平等,一開始就是為了反對不平等的種姓制度而創立的宗教,特別是佛教在日後還成為了普世宗教;【崃按:在奥义书的自由思潮的催生下,七大思想家就有两位——佛陀与大雄——英雄所见略同。】
2.2 第二個時期是隨著信仰伊斯蘭教的馬木留克、蒙兀爾等外來征服者統治印度,這些伊斯蘭教徒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種姓制度、大量低階種姓的人為了逃避次層次的生活改信伊斯蘭教;【崃按:看,人们信仰的,往往是能够给予自己生命自由与自主的能量。推己及人,自己追求与向往生命的自由与自主,别人跟自己一样,也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啊!他们怎么会不跟自己有一样的渴望与追求呢?】
2.3 進入現代以後的第三個時期,在民主國家的英國統治的英屬印度時期,英國人帶來的西方平權思想很大程度上衝擊了種姓制度;【崃按:西方殖民之恶,这是东方视角日益清晰的共识。然而,恶之中混杂着善,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虽然承认恶之中混杂着的善,却也无法洗刷其恶的本质啊!——须知,善与恶的混杂不容易分辨与定位,除非自身修养够深,思想的敏锐度足够。】
2.4 最後第四個時期開始於1947年印度獨立後,種姓制度正式被法律明令廢除,各個種姓分類與歧視行為被視為非法,然而在現今印度的社會運作與日常裡,種姓仍有相當深遠的影響,法律的約束力對改善實際生活中充斥的不平等其實效力有限。【崃按:这惊天动地的改革历程里面有十九世纪与二十世纪之交的圣雄甘地(1869--1948)付出生命的奉献啊!】
3. 【改革历程的深入思考】「種姓」(在此指caste)的概念主要來自於西方而非印度,在印度,與之相應的辭彙是阇提(梵語:जाति),其帶有「社群」與「次社群」的意思,也略帶有「物種」的意思,即反應該體系中聚落、定居群體與彼此分工(如同自然界各生物之間的關係)的意涵。【崃按:看,“阐提”的本义具有“分工”的意思。既然是一方面是“分工”,另一方面当然就是“合作”了。这是中文词语可以帮助我们轻易完成的思考。分工合作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实心之二用,而生命共同体自身就是真心之一体。】
3.1 西方文化偏向強調該制度的「隔離」與「不平等」的面向,並由此延伸出各種負面的看法。【崃按:我们东方人堕落于西方话语权的狭隘空间太久了。这是所谓的“西方殖民之恶”的一部分。须知,西方人殖民活动造成的,不但是外在的政治、经济、社会的改变与影响,而且是内在的思想、心理、情感的改变与影响啊!外在的去殖民地化容易,内在的去殖民地化不容易啊!此处提倡的不是反西方,恰恰相反,而是回归人类心灵本源来拥抱、平视一切人类文化的大视野,而得以真正把握西方文化巨人黑格尔(1770--1831)所谓的的“绝对精神”。】
3.2 印度文化的“阐提”既然含有“分工”的本义,其实也隐含着“合作”的整体观。【崃按:21世纪的人类文化工作者的使命,就是把人类生命共同体的一体二用说清楚啊!分工、合作是实心的二用,必须与生命共同体的真心挂钩啊!】
4. 【改革历程的理论武器】瓦爾那或译瓦尔纳[1](梵語:वर्ण,羅馬化:Varṇa)是印度教經典中解釋種姓制度的概念,其內涵主要見於《摩奴法典》與《瞿曇法經》等早期婆羅門教經典。在該制度中主要指四種不同的階層,經典中根據一些原則區分四種階層,並明確規範彼此的義務與權利。【崃按:瓦尔纳与阐提,一内一外,把印度社会的形态介绍得再清楚也没有了。部分学者误以为二者不可混为一谈,那是由于他们没有看见其内在密不可分的联系。】
4.1 實際社會中,種姓並非依據該理論的規範劃分,因此不能將瓦爾那理論與種姓制度畫上等號。即使如此,瓦爾那理論仍被應用在近代的實際社會之中,成為許多種姓抬昇其地位的論述手段,因此瓦爾那理論仍然有其解釋上的效力與合理性。【崃按:看,这就是不够通达的见解。内在好比是心灵,外在好比是身体。人类身体与人类心灵的不一致,就是阐提与瓦尔那的不一致。——至于“种姓”一词,那是源自西方中心论(误以为自身的个人主义的人权是普世价值观)的词语,必须慎用。】
4.2
文字學家喬治·杜梅吉爾(1898–1986; French)認為,瓦爾那階序並非依由上而下排列的順序,而是由一系列的二分關係所構成:先是首陀羅被排除在外,其他三個瓦爾那構成一組,即再生族(twice-born,能舉行成年禮的瓦爾那);再生族排除吠舍,由婆羅門與刹帝利構成擁有「統治一切生物權力」的一組;最後婆羅門獨自擁有三種特權,即傳授吠陀經、司祭與接受奉獻[a]。杜蒙根據上述原則進一步補充,認為瓦爾那階序刻意排除賤民就如同上述的二分關係。【崃按:这名学问家实在高明!看,21世纪的人类文明教育工作者,一定要通过人文教育,让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再生族”的成员。——此处的“再生族”,他们通过心灵教育获得了开悟的体验。教育工作者服务于被教育者的开悟体验,就是公元前四世纪的苏格拉底(369BC--399BC)所谓的“为男人(古代有受教育权利的群体)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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