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明(avidyā,avijjā):即无知【崃按:失去自性般若智的觉知】,对四谛、缘起的道理无知;不了解佛教之根本思想的世界观及人生观。无明的反面,即八正道中的正见。【崃按:“无明”分四相无明(生、住、异、灭),与“三细六粗”惑的对应关系如右:“三细惑”里的第一相“无明业相”,属于“生相无明”;“三细惑”里的第二相“见相”和第三相“境界相”+”六粗惑“里的第一相”智相“和第二相”相续相“,属于”住相无明“;”六粗惑“里的第三相“执取相”和第四相“计名字相”,属于“异相无明”;“六粗惑”里的第五相“起业相”,属于“灭相无明”。值得注意的是,“六粗惑”的最后一相“业系苦相”,众生堕于大苦海的果报之中,反而已经没有“无明”的作用了。所以,众生在大苦海中获得觉悟的能力不可忽视。无明支,与“第八阿赖耶识”息息相关;而第八阿赖耶识,其实就是真如自性在迷失中的名相。】
2. 行(samskāra,sankhāra):即身、语、意三行,亦称三业。行乃因无知无明而产生错误的身、语、意三业。此行,不只是指错误的行为,也包含行为余力的习惯力【崃按:这指的就是“习气的力量”,一真法界的法身大士对治的就是“习气的力量”,很不容易消除】。不管我们的行为经验是何种情形,均不会轻易地消失,一定会留下一些余力被保存蓄积起来,而成为知能、性格等素质。【崃按:水野弘元对于“习气的力量”,的确有他的真知灼见,值得认真吸收和消化。原来“习气的力量”对我们的“知能”和“性格”,起着塑造的作用啊!“行”支,与“第七末那识”的作用息息相关;而第七末那识,其实就是平等性智在迷失中的名相。】
3. 识(vijñāna,viññāṇa):前面说明五蕴、十八界的识,识即六识,是指‘认识作用’(见闻嗅尝触思)或‘认识主观’(眼耳鼻舌身意)而言。此处乃指认识主观的六识。《阿含经》中,将‘缘识有名色’的识,分为三种︰(a)入胎的识,(b)在胎的识,(c)出胎后的识。若仅将十二缘起中的识,解释为(a)入胎的识(结生识),就会成为三世两重因果说的胎生学见解。但是,就我们所知,原始佛教中的识乃指入胎、在胎、出胎后三者而言。【崃按:识支,与“第六意识”(认知心)及其统帅的“前五识”(眼耳鼻舌身五感官作用)的作用息息相关。】
4. 名色(nāma-rūpa):乃指识之所缘的六境(色、声、香、味、触、法)。亦即缘起经中所言‘内识身,外名色’的名色一词。【崃按:六境,也成为“六尘”,具有“污染”的作用,修行人要能观照内心的“尘染”,而加以“洗涤”的功夫。所谓“洗涤”功夫,也就下文所谓的“反观”二字而已。唯有“反观”,方能避免“心随境转”。名色支,警戒我们“心随境转”的危险啊!】
5. 六处(ṣaḍ-āyatana,salāyatana,六入、六入处):指眼以至意的六根。意即感觉、知觉的能力。【崃按:六根清净,是佛法修行的要领。观世音菩萨以“反闻闻自性”的法门,提示我们:清净之道无他,在于“反观”而已矣!唯有“反观”,方能接通自性的无量清净。六入支,提示我们要“守护清净心”啊!】
6. 触(sparśa,phassa):即根(六根)、境(六境)、识(六识)三者的和合,亦即由根、境、识而有感觉,与由知觉而成立认识条件的意思。【崃按:六根、六尘、六识三者,六根是能,六尘是所,六识是能所的对立统一。依据“转识成智”的“六七因中转,五八果上圆”的指导,第六意识其实是妙观察智,而前五识其实是成所作智,但是功夫只能够在第六意识这里下手,不外乎在“因地修行次第”中,依戒定慧三学,起闻思修三慧,成身口意三密,转第六意识为妙观察智,反熏第七末那识,使之转变为平等性智。由初地菩萨欢喜地开始,积功累德,到了八地菩萨无生法忍的不动地,最终到达十地菩萨法云地,也就是“五八果上圆”的成就处。所以,等妙二觉的佛菩萨就是圆证四智的大觉者。触支,指的原来是“六和合”啊!】
7. 受(vedanā):和五蕴中的受相同,意指苦乐等感受,即眼触所生以至意触所生的六受。而六受又各有苦、乐、不苦不乐等三受。这些都是认识(触)后产生的苦乐感受,但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又有很大的差别。如贪欲者是乐的感受,在嗔恚者则是苦的感受。此乃由于认识主观的识,不像白纸一样,而含有缘于过去的无明、行,所生的贪欲、嗔恚等性格的缘故。【崃按:受的观照,实在太重要了。此处水野弘元和尚开示得极为精彩,说“认识主观的识,不(是)像白纸一样(干净),而(是)含有缘于过去的无明、行,所生的贪欲、嗔恚等性格(的特点,也就是污点)”。难怪人与人之际会有这么多的误会和误解啊!受支,实在是佛弟子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应该而且必须时时处处观照的啊!此处的观照,在爱支的强烈情绪发动之前,实际上是比较理想的。】
8. 爱(tṛṣṇā,tanha):也译为渴爱,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可分为色爱以至法爱的六爱,或欲爱、有爱、无有爱的三爱。缘认识而起的苦乐等感受一产生,对苦受就有憎避的强烈欲求;对乐受就有爱求的热望。这些强烈的欲求或热望,即是爱。也就是以爱来表示对苦乐受所产生的爱憎之念。【崃按:又是一段精彩的开示!爱支,指的不只是爱、恨和麻木三个情感状态,而是一切的情绪的归纳啊!如果在受支来不及观照,到了此处,强烈的情绪作用下,也还可以、应该而且必须立马提起观照的功夫来!说到底,爱支就是“意业”的“贪嗔痴”啊!】
9. 取(upādāna):有欲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等四取。前面的爱,是指心中产生激烈的爱憎之念,而取是对爱念生舍取之实际行动。亦即指‘爱则夺取,憎则舍弃、伤害’的实际行动。或者可说是,由于身语的取舍选择行为。杀生、偷盗、邪淫,或妄语、恶口、两舌、绮语等身语业,均可涵盖于‘取’之中。【崃按:取支,原来指的是身业和口业的造作啊!】
10. 有(bhava):即存在。或注释为欲有、色有、无色有三有。广义的说,有是现象的存在,与行、有为一样,意指一切的存在。因十二支皆是有,故亦称十二有支。在此意识上,有可分为业有与报有,业有是指善恶业的存在;报有是指善恶业果报的存在。可是,如同前面行支所说的,业有包含了身、语、意三业,及它们残留的余力,而残留的余力会形成知能、性格等素质。这里的有,是指来自取支(取舍选择的实际行为)残留的余力,它不但是过去行为习惯的蓄积,也限定了未来行为的发展。故‘有’之下为‘生’。【崃按:有支,意味深长啊,一切生命的现象都包含在内啊!有支,既承取支的“习气的力量”而成,又限制了生支的“未来行为的发展”。】
10.1 取与有二支,可说相当于前面第二支的行。爱支则相当于第一支的无明。亦即自无明产生行,而行之中含有实际行为的余力。似此,自爱产生的实际行为就是取,而自取产生余力(习气的力量)就是有。
11. 生(jāti):指“有情”生于某一有情的部类,或指日常生活有某种经验产生。前者是指担负有情过去全部经验的余力(即知能、性格、体质等)而生。故每个人均具有一定的素质。后者是指以人的素质(有)为基础,而有新的经验产生。总之,二者均是自‘有’产生新的‘生’。【崃按:此处开示极为精微,同时照顾到宏观和微观的生命状态,不愧是一代高僧啊!生支,不只是一生一世的生死问题,而是日常生活每一个当下的生死问题啊!每一个当下,是否能够创造有价值的生命体验,这才是关键啊!】
12. 老死(jārā-maraṇa):在缘起经中,于老死之后加上了愁(soka)、悲(parideva)、苦(dukkha)、忧(domanassa)、恼(upāyāsa)。认为生以后会产生老死等苦,而以老死代表一切的苦恼。【崃按:老死支,让我回忆起净空法师如是说“学佛,就是学习不老不死”,怎么样才能够实现“不老不死”的终极目标呢?一句话:无他,回归自性而已矣!回归到“不生不死的真实本性”,又怎么会老、会死呢?】
12.1 总之,无明、行与爱、取、有等错误的思想与行为,一定会遭受到苦恼。而以十二缘起为首的种种缘起说,也就是以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三界轮回的一切苦恼,即由于无明、渴爱等烦恼及行、取、有等业因而产生的。【崃按:水野和尚开示得十分清楚,”无明“和”爱“二支是烦恼(惑),”行“、”取“和”有“三支是业因(业)。所以,这五支的起惑、造业(包括过去世和现世),就带来了另外七支的”受苦(包括现世和未来世“了。】
*附录:龍樹《大智度論》解釋為:說十二因緣有三種——(1)凡夫(1/57~7/57)所見;(2)二乘(8/57~11/57)及未得無生忍法菩薩(七地菩萨以下12/57~52/57)所觀;(3)從得無生忍法(八地菩萨53/57)乃至坐道場菩薩(等觉菩萨56/57~57/57)所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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