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2

叔本华:充足理由律的四种表现形式

 叔本华认为充足理由律的四种不同表现形式分别是:因果律,逻辑推论,数学证明,行为动机。

  1. 叔本华认为因果律只作用于表象之间而和物自体没有丝毫联系,而且一切表象间都受到因果律影响,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其先前的一个原因。像上帝这样一个“不动的动者”或者“不存在的东西进入存在”,被叔本华认为是绝对不可能的。基于这个立场,叔本华既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又是一个完全的宿命论者。【崃按:这里涉及一个“开悟体验”的范畴。好比佛法可以说是无神论的,但祂却又同时是宿命论与非宿命论。对不肯修行或修行无效的人来说,六道轮回就是不可改变的宿命;但对于肯修行而且修行成功的人来说,六道轮回是可以超越的。佛法的修行者达到终极维度空间的大彻大悟时,的确可以体验到“上帝的国度”,但却完全看不到上帝,只因为上帝不过是“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的人格化的形容词罢了!从这个视角来说,因果律是可分为六道乃至于十法界的世间因果与一真法界乃至于常寂光土的出世间因果。前者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业因果报历程,后者是“念佛是因,成佛是果”的修行历程。这个范畴的充分理由律蕴含着“三德秘藏”的生命能量有待开发。】
  2. 逻辑真理的成立必然存在一个先验的、在它之前的真理,这是充足理由律的表现形式的第二个形式。叔本华将引导至真理的途径分为逻辑的,经验的,先验的,超验的。这四种理由和根据证明真理本身的同时也表现了充足理由律。【崃按:这个先验的真理,在佛法来说,就是般若德;在儒家来说,就是良心。】
  3. 因果律中的表象被认为是时间和空间中纯粹直观的表象,而时间和空间本身是在对表象观察中被感性地连续知觉到的表象,两者间的本质区别是物质。这里叔本华沿用了康德的看法,时间和空间分别对应于数学和几何。时空中的表象是数学证明的前提而不是它可证明的依据。【崃按:被观察的客体,落于时间和空间的牢笼里;观察的主体,自身却具有不可分割的完整性,所以并不落于时空之中。在佛法中,众生属于时空中的被观察者,而倒驾慈航、普渡众生的菩萨是不落于时空的观察者。从佛法的视角看,这是由于菩萨具有解脱德的慈悲能量;从儒家的视角看,这属于“格本物”的范畴,天理存焉!】
  4. 人的行为动机被叔本华认为是充足理由律第四种形式。也就是说,人的每一个行为必有其动机上的原因,并从动机上得到解释。事实上这一看法引出了他的另一部著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也奠定了它的伦理学说。【崃按:这个范畴对应着普贤菩萨的十大行愿。修行人的行为动机,帮助人类从智人物种进化为觉人物种,这就是佛法所谓的“法身德”的生命能量。21世纪人类文明之光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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