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书斋
2015-10-11
修心人,练心事,养心物
1、修心之人:人不修心,即不成其为人。不修心徒然为“假人”、“妄人”,修心方可为“真人”。
2、练心之事:事上磨练,历事炼心。修心属“理法界”,练心属“事法界”。理事圆融,乃真人成就之真事业也。此乃修德之明,属“渐修”法门。
3、养心之物:天地之间,莫非物也。物通天理,本心所见。物欲既格,天理流行。天理昭昭,月印千江。触目所见,皆足以养心。此乃性德之明,属“顿悟”法门。
2 条评论:
出于泥而不染
2015年10月20日 00:27
请问黄老师何为“养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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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thianlye
2015年10月24日 18:19
请见修订版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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