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4

《楞严经》:“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本觉明妙,觉明为咎”

1. 性觉必明——真如佛性,它本来就是觉,本来就是明。本来就是那样,就像文殊,就是真文殊。觉体即明体。不起心,不动念。


2. 妄为明觉——在本有觉体、即明体上,妄加一个觉,就是头上安头。就像文殊,无是文殊,若有是者,则二文殊。唯心所现一真法界,唯识所变十法界。起心动念。


3. 本觉明妙——本觉理性,圆明微妙,不可思议。“生灭灭已,寂灭现前”,即证“无量寿”。不起心,不动念。


4. 觉明为咎——能觉之觉,所觉之明,能所对立,这就是咎(过错)。自性本来如是,却因为无明颠倒,起心动念,造成种种过失。现在既然发现了过失,就要寻路回家,回归自性。

1 条评论:

  1. 能不能这样比喻?真觉就像电视机,能觉就像电视机里的电视机,所觉就像电视机里的电视机里的图像。电视机里的电视机其实没有显相(比喻觉)的功能,因为它是真电视机的影子。能觉和所觉都是真觉中现的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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