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书斋
2009-02-05
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试解:“人”和“地”属于形而下,“道”和“自然”属于形而上,“天”介乎形而下、形而上二者之间。细言之,“道”属于“本心”的范畴,“自然”属于“本性”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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