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8

格物

格物:格其反身之物,言行以践履之;不离修者是。此乃刘宗周对于“格物”之独到诠释。其中“反身”二字乃是题眼。孟子曰“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由格物之“反身”之修养功夫,而达到日常言行之“诚”与“乐”的境界。
换句话说,格物包括两个相反相成的过程:(1)“反身”之由外而内之过程,凡是外界之种种顺逆境、善恶事,尽皆引归于内心而反省之。此乃“知”之层次,通乎“致知”之修养条目。(2)“践履”之由内而外之过程,凡是内心之种种是非、对错观念,尽皆推致于言行而落实之。善必迁,过必改。此乃“行”之层次,通乎“诚意”之修养条目。
由此可见,刘宗周对于“格物”的定义,涵摄了“致知”与“诚意”两个条目。实际上,在刘宗周思想体系中,格物、致知与诚意三者乃是“三位一体”之“一合相”,三而一,一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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