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4

格物 致知

1、格物:从“断烦恼”(印光大师学脉)到“证至善”(刘宗周学脉),不一亦不二(熊十力语)也。

2、致知:从“建立理性知识”(朱熹学脉;现代科学头脑)到“恢复良知觉照”(王阳明学脉;古代玄学心灵),如何融合?
3、致知在格物:致知之主体为“知”/“能知”,其作用必须在格物处彰显,格物之本体为“物”/“所知”,离开此“所知”之“物”,致知无从说起。
4、物格而后知致:然而,格物致知并非外在的认知过程,而是内在的证悟体验,本体之“物”与主体之“知”,虽然可以称之为“所知”与“能知”,但是能所不二,“物”并不与“知”对立,反而是“知”的内在依据。说到底,“所知”不过是“能知”之“知其自己”罢了。此“天理”之物现,而后“良知”之心明。盖佛家所谓“明心见性”是也。——按:此处说法为“性见而后心明”;“见”,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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